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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11-17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惠州隆基电子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吴飞鹏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肇英实业有限公司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各学院已启动相关评审工作,为做好今年秋季学期学生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全校学生资助工作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适当延长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申报时间。将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申报日期延至1122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实事求是,评审出符合条件的社会奖助学金受助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质量,其中对以下社会奖助学金项目评审条件做补充。

(一)推荐范围

1. “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和“惠州隆基电子助学金”:全校范围内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吴飞鹏奖助学金”: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惠州隆基电子奖学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在校四年级优秀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 “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惠州隆基电子助学金”和“吴飞鹏奖助学金”

1)热爱祖国,诚实守法,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学校2021-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须生活简朴、积极上进;

3)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如:无补考和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社会资助的学生,不再参与本项目申请。

2. “惠州隆基电子奖学金”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全日制在校四年级的优秀本科生;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专业排名(每学期的专业排名综和÷6学期)依次筛选,每学期专业综合排名都在前40名(含40名),且在校无不良记录,如:无补考和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记录;

3)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社会资助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惠州隆基电子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奖助金额

1.“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 2000/人。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

1

理学学院

1

2

自动化学院

1

2. “吴飞鹏奖助学金”,资助金额:3000/人。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

1

石油工程学院

3

2

化学工程学院

5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2

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6

6

机电工程学院

2

7

计算机学院

3

8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

9

自动化学院

11

10

建筑工程学院

4

12

文法学院

9

13

理学院

1

14

经济管理学院

2

15

外国语学院

7

16

体育学院

1

17

艺术学院

3

3.“惠州隆基电子助学金”,资助金额:每人1500元。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

1

石油工程学院

2

2

化学学院

1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4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1

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6

建筑工程学院

1

7

文法学院

3

8

理学院

3

9

经济管理学院

3

10

体育学院

1

11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4. “惠州隆基电子奖学金”,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

1

自动化学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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