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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吴飞鹏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7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飞鹏新生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一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4、高考成绩优秀。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要求学生,资助中心择优评选出10名。

(四)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二、“吴飞鹏奖助学金”

()推荐范围: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办理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

6、原则上,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社会资助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资助申请。

 

(三)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1

石油工程学院

8

2

化学工程学院

7

3

化学学院

5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5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7

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6

7

机电工程学院

18

8

计算机学院

10

9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7

10

自动化学院

11

11

建筑工程学院

7

12

文法学院

16

13

理学院

13

14

经济管理学院

13

15

外国语学院

7

16

体育学院

4

17

艺术学院

5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合计(名)

150

(四)资助金额:受助学生将获得每人3000元的资助。

三、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学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四、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于11418:00前,把纸质版个人申请表(贴一寸蓝底证件照)、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渡校区综合楼210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申请表电子版(贴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初审汇总名单和体会文章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其中体会文章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除签名、日期手写外,其他内容打印;

2)申请表上需粘贴一寸蓝底证件;

3)盖学院行政公章(章要盖清晰)。

2、“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文章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彩色电子版清晰的生活照;

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悟文章面对的读者是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3、受助同学附上2020-2021学年度的成绩单(教务员签名、盖教务处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