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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全面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2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助教[20192号)文件精神,为精准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学生有关工作,全面掌握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和信息,精确完成我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工作,现决定全面核查建档立卡学生信息,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8-2020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在校和休学)。

   二、资助政策

   政策解答详见附件1,广东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政策

   三、核查方式

  (一)系统验核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建档立卡学生在校确认学生名单的姓名(包括曾用名和现用名)和身份证号码(见附件1,不随文下发)逐一输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系统(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使用“公共查询认证服务”进行逐一验核,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将查核结果截图存档,请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将学生查核截图压缩文件一并报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实地验核

在系统核验基础上,对学生建档立卡信息进行实地核验,学省资助管理中心将和以往数据进行比对,主要核查学生家庭所持有含学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户帮扶记录簿(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记录簿)或建档立卡帮扶卡及有关证明材料。

1.对系统核验认证成功且已提交记录簿复印件的,确认其为建档立卡学生;

2.对系统核验认证成功但并未提交记录簿复印件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名单,各单位按名单联系并督促学生必须在11月前提供材料;

3.未在系统核验认证成功(含未能查询成功或已清退),户籍范围在广东省非珠三角14个地级市(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的,学生本人认为其属建档立卡的,由学生提供记录簿材料提交至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民政、扶贫和教育部门进行多方核实。

   四、汇总上报

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务必于1015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者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是新时期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核查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既要全面核查每一个学生,又要精准确定名单,做到对象精准、信息精准。

   2.请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建档立卡核查过程中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表格和文件除工作需要可使用外,一律严格控制其传播和使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小莉,联系方式:0668-2981199


附件:

   1. 广东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政策

   2.学生名单(不随文发布)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28


附件1:

广东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政策


还在为上大学的学费忧心?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建档立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哦,此外还有生活费补助

问:建档立卡补助对象是哪些学生?

答: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建档立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也可享受补助。


问:省外建档立卡学生可以申请吗?

答:不可以享受我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可优先享受我省相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问:省外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可以申请补助吗?如何申请?

答:可以。省外就读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全日制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发放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问: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如何发放生活费补助?

答:2018年秋季学期起,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发放生活费补助。


    问: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学费补助标准为省内公办高校的专科学生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民办高校的专科学生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0000元。


    问: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与其他省财政设立的资助政策不同时享受。2018年秋季学期起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发放生活费补助。省外就读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全日制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发放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问:建档立卡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可否与其他省财政设立的资助政策同时享受?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