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各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学生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专科学生资助规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专科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清理解决政策缩水变形、执行走样等问题,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规范管理所涉及的具体内容
1、规范管理制度
各学院根据相关资助政策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清理,纠正与国家、自治区、学校资助政策规定不一致的管理制度,重点清理附加额外受助条件、降低资助标准、改变资金用途、伤害受助学生心理等缩水变形的制度规定。
2、规范监管责任
要对本学院资助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晰管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班级干部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规范资助程序
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获得申请资助的权利;加强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坚决杜绝不符合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受助范围;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重点解决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
4、规范信息管理
明确学籍信息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学籍注册、转学、休学、毕业等信息维护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明确资助信息管理责任,重点解决各级各类资助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把关不严等问题;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专人专管、信息专用,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5、规范机构队伍建设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选配优秀资助队伍干部,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重点解决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开展本专科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务必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并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于2020年12月中旬对各学院资助工作进行检查。自查自纠报告包含内容如下:
1、学院制定的学生资助管理相关细则或办法是否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2、学生受助资格审查、资助评审工作流程是否规范
3、教师、学生干部在资助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雁过拔毛”的现象
4、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平分资助金现象
5、困难认定、奖助学金评审中是否有公示环节,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处理及时、得当。
6、档案留存是否完整
7、全面掌握学生学籍信息,对于发生学籍异动的受资助学生是否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8、资助信息是否安全,是否存在信息泄漏现象
9、资助工作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10、是否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了资助政策相关培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