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飞鹏新生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一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4、高考成绩优秀。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要求学生,资助中心择优评选出10名。
(四)资助金额
每人5000元,合计金额5万元。
二、“吴飞鹏奖助学金”
(一)推荐范围: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办理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
6、原则上,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社会资助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资助申请。
(三)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1 |
石油工程学院 |
7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7 |
3 |
化学学院 |
5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5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7 |
6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7 |
机电工程学院 |
19 |
8 |
计算机学院 |
9 |
9 |
电子信息学院 |
6 |
10 |
自动化学院 |
12 |
11 |
建筑工程学院 |
7 |
12 |
文法学院 |
18 |
13 |
理学院 |
13 |
14 |
经济管理学院 |
14 |
15 |
外国语学院 |
7 |
16 |
体育学院 |
4 |
17 |
艺术学院 |
5 |
合计(名) |
150 |
(四)资助金额:受助学生将获得每人3000元的资助。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于11月6日上午11:00前,把纸质版个人申请表(务必填写完整和贴上一寸蓝底彩色照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渡校区综合楼214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均可)。申请表电子版(信息填写完整后,贴上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初审汇总名单和体会文章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其中体会文章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学院学生公示5天。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天,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文章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联系方式(要求是本人长号,无需家长电话)和详细家庭住址;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彩色电子版清晰的生活照;
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悟文章面对的读者是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2、受助同学附上2019-2020学年度的成绩单(教务员签名、盖教务处公章)。
3、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不得涂改,除了签名、日期手写,其他可以打印;
(2)在申请表上需贴上一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3)学院公章必须是行政公章,非党章(章要盖清晰,盖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