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19〕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调动全校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年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全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包括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辅导员及基层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按照我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超过2万)推荐2名参评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并在本院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按时报送材料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组织评审: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参评对象报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三)网络展示:专委会将对获奖者先进事迹在微信平台(“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
优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学院要把评选工作与彰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凝聚资助事业发展共识、提高社会各界对资助事业关注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广大资助工作者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三)各学院确定推荐对象后,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用于微信展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只交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经所在高校学生处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1月2日前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4室)。
电子邮箱:xszz2981199@gdupt.edu.cn
联系人:梁小莉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附件:1.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2019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