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理论研究工作,推动辅导员队伍由“实践型”向“实践—研究型”转变,支持全校学工人员开展资助育人研究。现决定开展2019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可根据课题研究范围(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课题应立足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者为全体学工人员,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鼓励跨学院组团申报;
3、有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课题:(1)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2)所报课题是已在其他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3)上期申报学生资助专项课题未结题的。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者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xszz2981199@gdup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瑞梅,电话:0668-2981199。
四、评审方式
本年度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的立项总数为10项,分为3种类型,团队课题经费5000元(1个),重点课题经费3000元(3个),普通课题经费2000元(6个)。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人员按照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研究方案、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和综合评价,予以立项。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课题,不予立项。
五、课题研究周期及管理
1、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以公布课题立项日期开始计算);
2、课题立项后,该课题主要申请人原则上不因岗位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改变,如课题负责人因岗位变动,确实无法继续课题研究的,应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课题负责人变更;
3、课题结项。课题结项时间为2020年12月,届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给予评审,并进行表彰。课题结项后由课题负责人到财务处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经费报销。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研究2019年度课题选题范围
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