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江门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6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根据《“江门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奖助学金实施”协议书》要求,请做好“江门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全日制普通在校三、四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1、设一、二、三等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三、四年级各奖励3人,合计18人。

2、奖金标准:一等奖6人,奖金为人民币 5000 元;二等奖6人,奖金为人民币 3000 元;三等奖6人,奖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二、“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全日制普通在校三、四年级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三、四年级各奖励3人,合计18人,每人奖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学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天,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上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上报时间

请相关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于12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把纸质版个人申请表(务必填写完整和贴上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渡校区综合楼214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两处均可)。申请表电子版(信息填写完整后,贴上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初审汇总名单(奖学金需备注几等奖)和感言文章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xszz2981199@gdupt.edu.cn)。其中感言文章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要求:

1、“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奖学金”及“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文章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联系方式(要求是本人长号,无需家长电话)和详细家庭住址;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彩色电子版清晰的生活照;

     2、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不得涂改,签名、日期可手写。 

2)在申请表上需贴上一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3)学院公章必须是行政公章,非党章(章要盖清晰,盖正

 附件:

 1.“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奖学金”申请表

 2.“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助学金”申请表 

 3.“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奖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东洋油墨有限公司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