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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通知

时间:2018-12-19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各学院 

为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1学院领导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项工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统筹运用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资助政策,学生满意度高。 

3.认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将网络宣传和平面宣传相结合,让每一名经济困难学生知晓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 

4.认真做好受资助学生教育和管理,树立优秀学生典型,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5.各项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能够及时、合理解决各类咨询及意见,无违规事件发生,在学校层面上无师生投诉。 

6.努力开拓渠道增加资助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在院系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1.主动学习有关学生资助的政策法规,熟悉资助工作流程,积极参加资助工作业务培训,自觉提高业务素质。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无责任事故发生。 

3.热爱资助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受学生欢迎。 

4.积极主动开展资助工作的调查研究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和方法,对受助学生进行有益的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和责任教育。 

5.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至少满1年。 

三、评选名额 

(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3个(根据实际申请情况,择优评选,可不受数额限制)。 

(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13人。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文表彰。 

(一)评选程序 

经单位、个人申报,学校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公示3天,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下文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评选要求 

1.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自评表,并提交工作总结;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人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并提交个人工作总结。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及个人的纸质申请材料请于20171227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办公邮箱zzzx2981199@126.com,联系电话:2981199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