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根据《“新华粤石化奖学金”协议书》要求,请做好2018年“新华粤石化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读应用化学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专业四年级学生。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名额为每年20人。即每专业各奖励5人,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2人。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5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于奉献;
3、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石油化工事业,愿意投身石油化工事业而奋斗;
5、学习勤奋,学风端正,成绩优秀,前三年至少获得一次及以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一等奖学金,且前三年绩点平均排名为专业前20名。
二、评选办法
(一)应用化学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本科专业四年级学生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20名的同学自主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前三年加权平均计算公式为:一年级绩点×0.2+二年级绩点×0.3+三年级绩点×0.5。
(二)学院请相关专业老师根据各种实习成绩、课程设计成绩、各种竞赛获奖情况、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打分,按照前三年加权成绩占80%,教师评分占20%的比例计算出每位申请者的总分,原则上总分排名前三的同学获得当年奖学金。
(三)将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在本专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凡对奖学金获得者有异议者,需用真实姓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经学院核实后确定最终获奖学金人员名单。
(四)学院将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上报时间
请相关院(系)按照要求,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14办公室,电子版的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后,贴上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初审名单表发送到邮箱(zzzx2981199@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获奖者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获奖感言,感言文章包括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联系方式(要求是本人长号,无需家长电话)和详细家庭住址;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附一张彩色电子版清晰的生活照。
(二)填写申请表要求
1、获奖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不得涂改,除了签名要手写,其他可以打印;
2、在申请表“照片”位置贴上一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3、院(系)公章必须是行政公章。
附件:1.“新华粤石化奖学金”申请表
2.“新华粤石化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