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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催息公告

时间:2017-12-14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您们好!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毕业后借款利息自付,并按年计收,每年的1220日为国家助学贷款的结息日,借款学生必须在结息日前将当年应付利息足额存入到本人的贷款账户中,贷款银行将从该账户中直接收取。

  现将2017年付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利息信息查询

   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进入助学贷款学生查询系统,可查询贷款合同编号、支付宝或农行卡账户以及利息金额等信息,用户名和密码是学生贷款申请时本人设置的,如果遗忘,请联系本院(系)负责贷款工作的辅导员。

  二、付息方式

  1.银行卡付息:(2010年之前贷款的学生采用此方式付息)持现金和银行卡号到省内外的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无卡存款业务,将应付利息存入本人助学贷款银行账户中。或者使用汇款方式:持现金和银行卡号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汇款业务,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茂名市茂东支行。

  2.支付宝付息:登录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账户名称和初始密码可在国开行贷款学生系统中查询),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将利息存入该支付宝账户中,等待扣款;或在每月的1-20日登录支付宝采用主动还款的方式直接将利息还掉,不用等待扣款(推荐此方法,安全快捷)。

  三、违约处理

  如借款学生未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将借款利息存入到本人的助学贷款账户中,1220日贷款银行没有正常收取到利息,将视为该借款学生违约。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及贷款银行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有关信息和违约情况提供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并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3.在校园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4.通过司法途径催讨所欠贷款本息。

  四、其他事项

  1.用农行卡付息的同学请注意在存入利息的同时应考虑到银行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问题,建议多存入30-50元,不要因为账户中余额不足,银行无法正常划扣利息造成利息违约。

  2.如果贷款农行卡出现“卡号不合法或不存在”、“长期不动账,请激活”等情况致使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激活手续;或在广东省内重新办理一张新农行卡,将变更信息反馈到学校;或在国开行贷款系统内申请将农行卡还款变更为支付宝还款(建议采用此操作)。

  3.如果支付宝无法实名认证,请向支付宝申诉,申诉成功后即可认证。

    4.如果通过各种办法仍然无法实名认证,可登录任意一个已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在应用——助学贷款里输入借款人贷款支付宝账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主动还款,此种方式只能每月1-20日操作。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14

 

 

 

附具体负责老师的办公电话:

序号

单位

负责老师

办公电话

备注

1

石油工程学院

翟老师

0668-2923118

原化工学院的油储专业

2

化工学院

黄老师

0668-2923536

原化学学院应化专业、精细专和分析专现在化工学院。

3

环境学院

杨老师

0668-2981102

原化工学院的环境专业和给排水专业现在环境学院

4

机电学院

潘老师

0668-2923526

 

5

电信学院

揭老师

0668-2923155

 

6

文法学院

罗老师

0668-2923132

 

7

经管学院

崔老师

0668-2923574

 

8

建工学院

邱老师

0668-2923572

 

9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0668-2923343

 

10

理学院

曹老师

0668-2923357

 

11

体育系

张老师

0668-2981113

 

12

艺术系

杨老师

0668-2981172

 

13

校学生资助中心

隋老师

0668-298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