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鼓励学校广大统战工作者、统战成员和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扎实推进学校统战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再上新台阶,现就我校2024年度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能承担和组织项目实施的在职教职工。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不超两个)的申报,未结题的不予申报新课题。

(二)申报方式。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引范围选定研究内容,既可细化参考课题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课题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盖章。二级党委汇总书面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附件1、2)报送学校党委统战部。党委统战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对立项课题予以公布。

二级党委(党总支)立项课题数量将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分参考。

二、课题管理

(一)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度。要制订可行的研究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向党委统战部提交研究成果和结题报告。党委统战部对课题的研究进行检查和结题验收。

(二)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提供3000元的研究资助经费,结题时至少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市)委统战部年度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创新成果评选、广东省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会年度优秀论文评选等获得奖励;一般课题提供2000元的研究资助经费,结题时至少提供研究报告1篇。课题经费管理按我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三)中期检查要求。获准立项的课题组要在课题负责人的组织下,按立项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并于2024年8月10日前以论文形式将研究成果及中国知网查重结果(重复率<30%)发送到学校统战部邮箱,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党委统战部将择优作为今年省(市)委统战部、广东省高校统战理论研究会研究论文推荐。内容涉密或敏感的论文,务必以光盘形式报送,不得用互联网传送。

(四)结题要求。2025年6月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呈现方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获奖或已发表的研究成果需附上复印件(著作复印关键性出版信息)。未按期提交研究成果或申请结题者将予撤项,并追回已拨经费。凡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将被取消此后三年申报新课题的资格。

(五)研究成果格式要求

1.论文字数6000字左右,论文摘要300字以内。

2.字体一律采用宋体,标题采用小二号字,正文采用小四号字,摘要和关键词采用五号字。

3.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和邮政编码,首页脚注作者简介(姓名、职务、职称),参考文献和注释一律放在文末。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海全,电话:0668-2923229

统战部电子邮箱:gytz2981236@163.com

统战部地址:综合办公楼618室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