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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广油党〔202038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0923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党委决定开展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职务晋升聘任办法》(广油党〔20163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范围及要求

1.职级晋升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辅导员。

2.辅导员岗位等级根据拟任人选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

二、任职资格与条件

辅导员职级晋升的基本条件与基本资格,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职务晋升聘任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三、组织实施及注意事项

1.辅导员职级晋升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2.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和确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均以2020930日(公历)为线。

3.申请辅导员职级晋升的人员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职级晋升报名表》(见附件)和撰写个人任职期间工作总结,报名表须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学生工作部签署意见。

4.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和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28日(星期一)上午11:30之前送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统计报名志愿以本人签名纸质版为准(不在校人员由其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通知报名)。

电子邮箱:ganbuke2981359@126.com

联系电话:2981236

本方案由学校党委授权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辅导员职级晋升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