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内部学术交流活动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建设,适应教学及科研的需要,便于中心教学科研人员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活跃学术研究气氛, 特制定本活动制度。
1、参加人员范围:中心成员、在学研究生、中心开放基金承担者。
2、交流内容包括:特邀专题报告、邀请学术报告、课题进展报告、开放课题学术报告、研究生论文进展以及重要项目申请预答辩等。
3、活动的组织:中心负责组织中心全体成员参加的学术活动,由中心主任负责筹办,重点学科按研究方向组织交流活动,由学科方向负责人组织,在读研究生由其指导教师组织。
4、中心每年组织1-2次全体成员参加在交流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中心在读研究生交流一次,每学期组织一次在外防学、进修、读博中心教师集中交流一次,建议学科方向每两周组织一次成员交流一次,保证每个成员每两个月汇报一次以上,建议导师每两周组织一次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交流一次。
5、中心鼓励在读研究生、中心成员组织学术沙龙活动
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二○一四 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