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02,更正为:2024-09-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9 09:30:00,更正为:2024-09-23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9 09:30:00,更正为:2024-09-23 14:30:00。
1.删除原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内容,对应内容调整至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三、其他要求”
2.原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现场踏勘”内容由原“踏勘时间:2024-09-03 10:00”更正为“踏勘时间:2024-09-13 10:00”
3.原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内容由原“商务部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2.0分 技术部分58.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商务部分 |
商务响应程度 (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采购包“1.主要商务要求”中(标的提供的地点、履约保证金)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项所有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 1分,最高得2分;每项中有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件响应表》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10.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递交之日前,完成同类业绩项目情况,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有效的验收报告扫描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须包含项目名称、设备清单、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0.0分 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技术部分 |
所投产品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性1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5;5.0;7.5;10.0;) |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标记“▲”号的技术参数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本项目标记“▲”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共4项,每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满足”或“无偏离”,每一项得2.5分,每有一项为“负偏离”或“不满足”的,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或参数不满足的都视为负偏离。 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所投产品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性2 (1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4.0;8.0;12.0;) |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中未标记“★”和未标记“▲”条款的一般技术参数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响应全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未标记“★”和未标记“▲”的一般技术参数要求,得12分;1-5项为“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得8分;6-10项为“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得4分,≥11项为“负偏离”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1)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为准;如采购需求书中未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或参数不满足的都视为负偏离。 2)凡是标有序号的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包装运输及安装方案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8.0;15.0;) |
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包装运输及安装要求”提供的包装运输及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的细致程度、具体程度)进行评审: (1)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 (2)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3)方案不完整,不完全适用采购需求的得2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培训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 |
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培训要求”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的细致程度、具体程度)情况进行评审: (1)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方案不完整,不完全适用采购需求的得2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售后服务方案 (1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8.0;13.0;) |
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售后服务”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进行评分: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3分; (2)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完全适用采购需求的得3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10.0;)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递交之日前,完成同类业绩项目情况,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有效的验收报告扫描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须包含项目名称、设备清单、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