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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广油质评〔2024〕5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规范、顺利进行,提高课堂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实施办法(修订)》(广油[2024]8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开课的所有本科生课程

二、评教时间

2024年6月14日-7月12日

三、评教方式

学生评教通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在电脑或手机端进行评教,登入方式如下:

(一)电脑端登录

网址:https://gdupt.mycospxk.com/

学生账号:学号

学生初始密码:stu学号

(二)移动端登录

微信搜索公众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输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输入账号密码(同电脑端),即可登录。


学生评教采用不记名方式,参评者个人信息完全屏蔽。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评教操作手册》。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评教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督促学生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打分并给出评语。凡引导学生为自己评价打高分的教师,一经查实,该教师评价视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凡以评教威胁老师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本学期评价权,其评教信息作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实时监测学生的评教进程,确保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完成。

(三)参评课程如有特殊情况申请不参评,请学院于6月13日前向教务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来函并说明原因。

工作联系人:方丹  联系电话:0668-2923089

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评教操作手册》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