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评估的通知

广油质评〔2025〕8号

教务部、各学院:

为持续加强对本科课程考试试卷的管理与监控力度,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基本原则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二、评估的内容和范围

(一)内容:试题质量、卷面质量和试卷评阅质量,尤其是命题和阅卷时各环节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范围:2024-2025学年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开设的所有考试课程试卷。

三、评估依据

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生考试试卷评估办法(试行)》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为依据。

四、评估的组织实施

试卷评估工作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分组)实施。

评估专家组综合考虑任课教师的职称、专业课程试卷、公共课程试卷等随机抽查各单位的本科考试试卷,所查各学院评估试卷数量、课程覆盖率不得低于本学院该评估周期应评试卷总量的10%。

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依据,对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试卷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附件1)逐项评估,填写《试卷质量评价表》(附件2)。各评估专家组提交《试卷质量评价表》到质评中心。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试卷评估工作,加强试卷规范化管理,达到以评促强。试卷评估前,各学院开展试卷资料、试卷质量自评自查。试卷资料应包括母卷、学生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收到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后一周内,学院开展整改工作,并向质评中心提交整改报告。

为更好地完成试卷评估工作,请各学院安排1名工作联系人,推荐1名评估专家,并填写好《工作联系人及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4)。

五、评估日程安排

1.11月19日上午下班前,各学院将本次评估的《本科课程考试试卷汇总表》(附件3)和《工作联系人及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4)通过OA(需经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报送至质评中心陈少婷老师处。

2.11月21-25日,质评中心组织评估专家进行考试试卷评估。

3. 11月27日前,各评估专家向质评中心提交《试卷质量评价表》,质评中心汇总并撰写试卷评估结果反馈报告。

4. 收到专家评估反馈意见后一周内,各学院提交学院整改报告。


评估工作联系人:黎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2923089。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试卷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2.《试卷质量评价表》

3.《本科课程考试试卷汇总表》

4.《工作联系人及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