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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23〕1 号)《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油〔202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监控力度,进一步保证和提高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以教育部、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作为抽检总体工作依据。以近两年广东省教育厅、学校组织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作为抽评对象重要参考因素。

二、抽检内容

(一)抽检重点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对政治方向、学术诚信以及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二)抽检对象

2024-2025 学年度(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 日)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本科及辅修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其中:

1. 新设本科专业的首批毕业论文(设计),按该专业本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比例予以抽检(海洋油气工程、精细化工、物流工程等3个专业);

2. 在近两年省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中,涉及“存在问题论文”情形的指导教师,其本学年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予以全部检查;

3. 在近两年省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中,涉及“存在问题论文”“不及格”情形的专业,按指导教师人数的15%比例随机抽检其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2篇。该学院的其他专业,按按指导教师人数的10%比例随机抽检其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1篇;

4. 继续教育学院按该学院本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5%比例予以抽检;

5. 对近两年省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中,无“存在问题论文”“不及格”情形的其他学院,本年度予以免检。

三、组织实施

1. 各学院于6月3日上午下班前通过OA提交附件1《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需经教学副院长审核)至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陈少婷老师处;

2. 质评中心组织同行专家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3. 专家对照《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附件)逐项打分,填写总体评价意见、整改意见或建议;

4. 质评中心向各学院反馈抽检结果;

5. 各学院根据广东省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和学校2024-2025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情况通报,并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接到学校反馈的2024-2025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结果一周内,撰写并提交学院整改报告以及佐证材料。

第1及第5项工作的相关材料电子版,通过OA形式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提交至质评中心陈少婷老师。

工作联系人:黎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2923089。

附件:

1.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

2. 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