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 2020„5 号‟)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高 2023„1 号‟)《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油„2024‟4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监控力度,进一步保证和提高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学校决定开展 2023-2024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教育部、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作为抽检总体工作依据。以近两年广东省教育厅、学校组织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作为抽评对象重要参考因素。
二、抽检内容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对政治方向、学术诚信以及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2023-2024 学年度(2023 年 9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31 日)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本科及辅修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其中:
1.对近两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有“存在问题论文”“不及格”情形的指导教师,其本学年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予以全部检查。
2.对近两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涉及“存在问题论文”“不及格”情形的专业,按指导教师人数的 30%比例随机抽检其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1 篇。
3.无上述情形的其他专业,按照该专业指导教师的职称、教学年限以及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兼顾的原则,按该专业本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 2%比例予以抽检。
1.各学院在 6 月 28 日上午下班前提交《2024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附件 1)至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下简称“质评中心”)
2.质评中心组织同行专家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3.专家对照《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附件)逐项打分,填写总体评价意见、整改意见或建议。
5.各学院根据广东省 2022-2023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和学校 2023-2024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子以情况通报,并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接到学校反馈的2023-2024 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结果一周内,撰写并提交学院整改报告以及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综合楼 701 室,同质电子版发送至275976811@qq.com)
评估工作联系人:黎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2923089。
2.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