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对本科课程考试试卷的管理与监控力度,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 2023-2024 学年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评估。
(一)内容:试题质量、卷面质量和试卷评阅质量,尤其是命题和阅卷时各环节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范围: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开设的所有考试课程试卷。
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生考试试卷评估办法(试行)》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为依据。
四、评估的组织实施
试卷评估工作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分组)实施。
各学院根据质评中心下达的抽取比例(按照专业、年级、教师职称全覆盖的原则,一般不低于本学院该评估周期应评试卷总量的 10%,个别根据学院课程性质稍作调整)自行推荐被抽查课程,每门课程按照优良中差的标准随机提供五份试卷。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依据,对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试卷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附件 1)逐项评估,填写《试卷质量评价表》(附件 2),并在一周内提交《试卷质量评价表》到质评中心。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试卷评估工作,加强试卷规范化管理,达到以评促强。试卷评估前,各学院开展试卷资料、试卷质量自评自查。试卷资料应包括母卷、学生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收到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后一周内,学院开展整改工作,并向质评中心提交整改报告。
为更好地完成试卷评估工作,请各学院安排 1 名工作联系人,推荐 1 名评估专家,并填写好《工作联系人及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 4)。
1.11 月 21 日上午下班前,各学院将本次评估的《本科课程考试试卷汇总表》(附件 3)和《工作联系人及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 4)通过 OA(需经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报送至质评中心。
2.12 月 2 日-8 日,质评中心组织评估专家进行考试试卷评估。
3.12 月 11 日前,各评估专家向质评中心提交《试卷质量评价表》。
4.收到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后一周内,各学院提交学院整改报告。
评估工作联系人:陈少婷老师,联系电话:292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