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广油质评〔2025〕2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实施办法(修订)》(广油[202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为了保证评教数据准确与公正,按时按质完成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6月5日前,各学院负责学生评教的教务员根据开课情况认真审查授课情况,确保参加评教课程及授课教师和学生的相关信息无误,并在系统中处理好课程的参评数据。未开课、实践环节等具有特殊情况的课程可选择不参评。

2.6月6日至6月25日,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评教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督促学生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打分并给出评语。为提高学生评教的参与率,保证评教结果的公平公正,杜绝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的情况,建议各学院由班主任或辅导员通过专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集中评教。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实时监测学生的评教进程,确保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完成。

3.凡引导学生为自己评价打高分的教师,一经查实,该教师评价视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凡以评教威胁老师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本学期评价权,其评教信息作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学生评教采用不记名方式,参评者个人信息完全屏蔽。学生评教通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在电脑或手机端进行评教,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评教操作手册》。学生如遇账号无法登陆问题,请加qq群:851466023  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工作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23089


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评教操作手册》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