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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施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联动工作的通知

广油质评[2024]3号

学校督导组、各学院督导组:

根据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规定(修订))》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强化本科教育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学校决定实施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联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督”为基、“督、导”并重、“改”为目标的工作宗旨,以打造广油特色质量文化,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为工作目标的督导工作。

二、联动目标

本学期实行校级督导“抓重点”和院级督导“全覆盖”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联动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设以督教为基础、以督学为重点、以督建为保障、以督管为手段、以督改为目标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模式;不断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形成多角度、多环节、多形式的联动反馈机制,推动教风、学风提升,实现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监督,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 联动措施

(一)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完成常规工作的同时,“抓重点”对所对接学院重点专业和课程思政进行督导和指导,着眼于“帮”、“促”和“改”,发现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亮点,并在全校积极推广和实施,充分发挥本科教育教学监督和指导帮扶作用。

(二)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学期内应至少安排一次校院两级督导工作会议,详细反馈所对接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或可行的改进方案,指导学院持续改进相应工作。

(三)各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组应主动对接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积极加强与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校级教育教学督导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邀请本学院所对接校级督导组成员开展相关工作。

(四)各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组应“全覆盖”对本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核心,挖掘出本学院的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形成榜样力量和传帮带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学院薄弱环节的教学质量监控,并将优秀案例推荐至校级教育教学督导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五)鼓励并支持校院两级督导员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四、 工作要求

(一)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应根据分工主动深入所对接学院教学一线,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全过程进行督导,采用灵活多样的督导方式,具体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规定(修订)》的要求,了解有关教风、学风、考风和教育教学全过程管理的情况,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二)各学院要制订相应配套制度,统筹安排好本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对于督导过程中反馈的有关教师授课等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应加强听课,并安排专人对相关教师给予重点指导帮扶;对于督导过程中反馈的其他问题和建议,学院应及时处理并改进,以此形成有效监督的闭环系统。

(三)各学院应及时收集汇总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相关过程材料,做好相关数据和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四)各学院领导班子要重视和大力支持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支持、经费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