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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广油质评〔2023〕8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实施办法(修订)》(广石化院〔2015〕7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近期开展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为了保证评教数据准确与公正,按时按质完成评教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1月7日至11月19日,各学院教务员通知教研室主任完成授课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请各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评教教务员、教学副院长在评教课程核对表上签字,教务员根据核对表信息处理好系统数据后,最迟于11月21日10:00前提交质评中心教学质量监督科(综合办公楼701办公室)。

2.各学院于11月22日至11月28日期间,组织全体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评教工作,请各学院通知各班级学生登陆指定网址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没有完成评教的同学将无法查询成绩。

3.教学评教采用“真实身份验证登陆,匿名评价”的方式保护学生隐私,请各位同学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打分并给出评语。凡引导学生为自己评价打高分的教师,一经查实,该教师评价视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凡以评教威胁老师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本学期评价权,其评教信息作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开展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是全面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为确保评教数据全面、准确、公正,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5.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评教,评教网址:http://210.38.250.43/.。

工作联系人:方丹    联系电话:0668-2923089


附件:

1.评教课程信息核对注意事项

2.学生评教操作指南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