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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主要奖助学金政策如下表所示。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奖助学金

类型

奖、助学金条件/类别

等级

奖助学金金额/比例

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奖励攻读学位期间表现优异、学业成果突出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0000/(名额由省下达)

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000/

100%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

10%

二等奖

5000/

30%

三等奖

2000/

60%

研究生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

100%

学校助学金

10000/

100%

临时困难补助金

600元-2000/

研究生

学术成果奖

学术论文类、知识产权类

奖励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学术竞赛类

国家级以上竞赛活动

特等奖

20000

一等奖

10000

二等奖

8000

三等奖

5000

省部级竞赛活动

特等奖

6000

一等奖

5000

二等奖

3000

三等奖

2000

社会奖学金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资助标准、比例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

学校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岗位,并提供津贴。

评优评先

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