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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审批的通知

广油研〔2026〕35号

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学院:

为规范教材选用工作程序,完善教材选用审核机制,现对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材选用开展审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所有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批,适用范围包括:教材、自编讲义、参考书等。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内容新、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或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适宜教学。选用教材须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及研究生认知规律。原则上不得选用低于研究生教育层次的教材,特殊情况须经开课学院审核并提出使用意见后,报研究生部批准方可使用。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遵循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选用程序

(一)由任课教师推荐教材,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开课学院对推荐教材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开课学院填写并提交《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材审批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材料提交

各开课学院需于2026年9月9日前提交《审批表》和《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部(官渡校区综合楼713室);电子版材料(可编辑Excel文件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通过OA发送至研究生部谢浩然。

联系人:谢浩然;联系电话:0668-2923692。

四、其他要求

(一)此前已审批通过的教材,若教材信息(含版次)无改动,可继续使用,无需重新提交审核。如教材信息有变动,则必须重新参加审核。禁止使用审核未通过或未上报的教材。

(二)经审批通过的教材,由开课学院通知研究生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未完成审批程序的教材,一律不得通知研究生购买。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材审批汇总


研究生部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