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学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材料的检查及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
1.课程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登录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录入成绩。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中仅需录入课程总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等成绩比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填表留档备查。
成绩录入的步骤与方法详见《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步骤及方法》(附件1);
2.课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或补录。在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并提交课程教学材料后,学院应依照课程大纲设计的成绩分布构成,进行再次核查。
(二)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
1.检查各项教学材料的信息与培养方案或教学大纲的一致性,如“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分值比例”等;
2.检查材料是否严格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根据课程考核方式不同,需分别按“试卷考核类”及“非试卷考核类”的要求进行归档(具体归档表格详见:研究生部-下载中心-培养工作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92/2201.htm)。
检查专业实践工作的记录情况。包括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实践手册》及其他专业实践工作归档材料,包括专业实践计划表、实践记录、中期检查开展记录、评议意见、各类签章等。
检查中期考核工作的记录情况。包括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安排公示、中期考核申请表、延迟中期考核申请表(如有)、考核答辩会签到表、答辩会照片、中期考核汇报PPT、考核结果公示等材料。
检查毕业及学位授予的记录情况。包括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查登记表、硕士学位答辩表决票、学位授予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表决票等材料。
检查本学期导师培训开展情况。包括导师培训组织记录、参会人员签到、培训会议材料及课件(如有)、培训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记录材料。
2026年7月2日—2026年9月7日,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结合《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档案检查情况通报》(附件2)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026年9月7日—9月18日,研究生部将进行集中检查,全面了解研究生教育教学材料的管理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由任课教师依照归档要求完成整理。
(二)整理后的教学档案由任课教师移交至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或教务员,在学院层面进行保管。
(三)学位论文开题、专业实践、中期考核、研究生导师培训等材料,由学院统一归档保存。
请各开课学院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本学院本学期开课课程的成绩单(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提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713室。
(一)学位课的考核方式必须包含试卷考核,也可以选择试卷考核和其他考核方式相结合。选修课和其他环节的考核方式可选择试卷、课程论文、实验设计、程序设计以及口试等一种或多种考核方式。
(二)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命制A、B两套试卷且均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的难易度相当且重复率不超过30%。
(三)学生所选全部课程均须参加课程考核(通过研究生英语免修免考申请的研究生,可不参加该课程考核)。若无故缺考,成绩计为零分。所选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形式检查情况通报》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规定(修订)》
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
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