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6〕15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获得立项的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及教材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领域)建设项目,涉及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实施办法》和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分别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材料(附件3),提交至学院检查。
三、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的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联系人及电话:毛老师,0668-2923511;办公地址: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711室。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2.中期检查材料
3.需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清单
研究生部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