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5〕 68 号
各相关学院:
为稳步推进学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材料的检查及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
1.课程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提交,需登录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录入成绩。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中仅需录入课程总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其他成绩比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填表留档备查。成绩录入的步骤与方法详见《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步骤及方法》(附件1)。
2.课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在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并提交课程教学材料后,学院应依照课程设计的成绩分布构成进行再次核查。
3.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二)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
1.检查各项教学材料的信息与培养方案或教学大纲的一致性,如“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分值比例”等。
2.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考核方式为试卷考核或包含试卷考核的需按“试卷考核类”的要求进行归档;考核方式为非试卷考核的需按“非试卷考核类”的要求进行归档(具体归档表格详见:研究生部-下载中心-培养工作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92/2201.htm)。
3.检查各项材料签名盖章是否完整。
(三)202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材料
1.检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开展情况,包括开题前的网上公告通知、开题报告会的签到表、报告会照片、答辩PPT、评委意见、完成情况统计等过程材料。
2.检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完整性,包括开题报告会纪要、评审意见、各类签章等是否完善。
(四)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材料
检查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实践手册》及其他专业实践工作归档材料的完成情况,包括专业实践记录、考核开展记录、评议意见、各类签章等。
(五)导师培训相关材料
检查本学期导师培训开展情况。包括导师培训组织记录、参会人员签到、培训会议材料及课件(如有)、培训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记录材料。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
(一)学院自查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13日,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结合《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档案检查情况通报》(附件2)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研究生部集中检查
2026年3月16日—3月31日,研究生部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进行集中检查,全面了解研究生教育教学材料的管理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档案整理与移交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由任课教师依照归档要求完成整理。
(二)整理后的教学档案由任课教师移交至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或教务员,在学院层面进行保管。
(三)学位论文开题、专业实践、研究生导师培训等材料由学院统一归档保存。
四、材料提交
请各开课学院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本学院开课课程的成绩单(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提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713室。
联系人:谢浩然;联系电话:2923692
五、其他要求
(一)学位课的考核方式必须包含试卷考核,也可以选择试卷考核和其他考核方式相结合。选修课和其他环节的考核方式可选择可采取试卷、课程论文、实验设计、程序设计以及口试等一种或多种考核方式。
(二)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命制A、B两套试卷且均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的难易度相当且重复率不超过30%。
(三)学生所选全部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均须参加课程考核(通过英语免修免考申请的研究生可不参加该课程考核)。若无故缺考,成绩计为零分。
(四)各学院须对集中检查反馈的问题进展开查改,研究生部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复查。如对反馈的问题有异议,由学院以书面形式提交情况说明。
附件:1. 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步骤及方法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形式
检查情况通报》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规定(修
订)》
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及考核办法》
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
理办法(修订)》
研究生部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