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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及《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广油研〔202565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学位授予点合格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的要求,各学位点需要提交2025年度《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状态信息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一)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等2个学术学位授予点;

(二)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食品与营养等6个专业学位授予点。

二、编制内容

(一)《年度报告》的编制是对各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内容编制时间范围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模板详见附件1

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代码+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位点名称+硕士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2025年),如11656广东石油化工学院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2025年)。

(二)《基本状态信息表》编制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51231日。

《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样表见附件2,《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样表见附件3

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科/类别代码+学位点名称+基本状态信息表2025年),如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2025年)。

三、任务分工

编制工作以学位点为单位,具体责任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学位点代码

及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学院

/

2

0911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0854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理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

0856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0857 资源与环境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油工程学院

6

0858 能源动力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7

0860 生物与医药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8

0955 食品与营养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位点牵头单位在《年度报告》和《基本状态信息表》封面的学位授予点名称处加盖“学位授予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于2026115日下班前将盖章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部(综合楼717室);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通过OA经学位授予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批后发至研究生部。

五、其他要求

1.《年度报告》《基本状态信息表》是国务院学位办评估和教育部随机抽查的重要材料,是对我校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旨在发现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材料编制工作。

2.由二个或多个学院共建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负责做好组织工作。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工作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确保《年度报告》《基本状态信息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对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予点,将直接列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予点;经整改仍然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4.请各学位授予点根据对应的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文件和《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详见附件4)逐一对照现状与标准要求,梳理优势与特色,查找差距与不足,明确改进方向与重点,形成针对性的建设方案与具体措施,为持续提升学位点建设质量与育人成效提供坚实依据。

联系人:王梓羽;联系电话:0668-2923758


附件:1.XX学位授予点建设年度报告(模板)》

2.《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3.《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4.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文件



研究生部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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