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5〕39号
各学位点、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为总结提炼我校近年在研究生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AI+”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一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届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从事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等3个学位点的教学成果,由成果主要完成学位点或主要完成人所在学位点择优向学校推荐。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突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AI赋能背景下,转变教学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人工智能改革、深化政产学研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
二、申报要求
申报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10人(含成果主持人)。
3.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4.推荐学位点对推荐对象负责,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协调布置;推荐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的成果做好指导、审查、把关工作,对于内容相近或零散分布的成果应予以适当的整合处理后再申报。相关推荐成果需经学位授予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申请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
3.研究生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PDF,5000字以内);
4.成果相关支撑材料(一份PDF文档,含目录),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或设置了成果展示专门网站的,请提供相应文字说明并在汇总表备注处填写网址链接;
6.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议纪要。
(二)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认真阅读《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并填写以上材料,由第一完成人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经所在学院及学位授予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认真组织遴选,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
纸质材料按要求于9月15日17点前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综合楼711),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形式的申报。纸质版材料如下: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学位授予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盖章);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两份,学位授予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3)学位授予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议纪要及签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学位授予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电子材料通过OA经学位授予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主任签阅后发送毛玉凤。
四、其他事项
申报成果一旦报送,不可修改获奖成果名称及完成人信息。
联系人:毛玉凤;联系电话:2923511。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研究生部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