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5〕34号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研究生课程顺利开展,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选聘工作,具体选聘工作由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
一、任课教师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做到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二)任课教师要熟悉本学科或本领域前沿学术动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授课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三)任课教师应由教学、科研经验较丰富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因学科特殊原因,少数硕士生课程可由教学效果好、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二、课程范围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 版)》中开设的课程。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有意愿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聘任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交至开课学院,详细要求见开课学院通知。
(二)公开试讲
若申请人为首次担任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其正式开课前需进行公开试讲。试讲内容为申请承担课程的相关内容,时间设定为 20-30 分钟。 试讲由各开课学院组织,试讲时开课学院聘请学位点负责人、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分管院长、课程负责人和研究生教育督导等专家(不得少于 5 人)进行听课评议。公开试讲结束,听课专家将评分情况及意见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增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试讲专家评分表》(附件 2)(以下简称《评分表》)。
(三)材料提交
各开课学院于9月5日前将《申请表》和专家评议合格的《评分表》的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谢老师;地点:官渡校区综合楼717 室;联系电话:0668-2923758。
(四)审定公布
经学校审定后,正式公布任课教师名单,被聘任的教师开始讲授指定的研究生课程。
四、其他说明
(一)已担任过学校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继续承担同一门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则不需要再次申请。如果需要担任其他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则需要再次履行选聘程序。
(二)每门课程任课教师队伍人数由开课学院确定,任课教师队伍实行择优选聘,动态调整。
(三)承担本学期课程的任课教师在9月12日前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至开课学院,开课学院将签字盖章版的PDF通过OA经学院分管领导签批后发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谢浩然。同时,各开课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教学大纲,以供研究生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查阅。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聘任申请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增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试讲专家评分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研究生部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