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5〕25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做好2024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以下简称“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5年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工作安排
(一)专业实践对象
1.2024级研究生。
2.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1年,具体以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3.非全日制研究生工作岗位内容如与所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可结合工作岗位开展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时间和形式
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2026年6月期间完成专业实践,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专业实践的形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可在校内、外导师的安排下从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专业实践:
1.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充分发挥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的联系,可与校外导师协商安排实践。
2.依托学校(或学院)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联合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研究生去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在校内外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3.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主题赛事以及其他同等水平的全国赛事并获奖。
4.鼓励各学院创新专业实践形式、打造专业实践品牌,以提升研究生高水平创新能力为导向,通过丰富多样的专业实践形式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到差异化、应用型培养。
(三)工作程序
1.成立专业实践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校内外导师、研究生秘书等组成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附件2)。工作小组统筹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各项工作。
2.制定专业实践考核方案和专业实践工作方案
各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负责制定全面考察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方案(附件3),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已达到的专业实践能力水平、专业实践完成情况、职业综合素养等。
工作小组分领域制定专业实践工作方案(附件4),跨多个学院的领域须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应详细周密,具有可操作性,内容应包括专业实践的目的、时间、地点、专业实践的对象、专业实践的内容、工作安排等。工作方案经分委会审核通过后实施。
3.征集专业实践岗位
工作小组向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企业等征集适合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的实践岗位,经分委会审核通过后(如有必要可组织现场考察)向导师发布(附件5和6)。
4.制定专业实践计划
导师结合自身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或征集的专业实践岗位指导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计划(附件7),提交分委会审核。
5.开展专业实践
研究生按照专业实践工作方案和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开展实践。学院须为外出实践研究生购买实践期间的保险。研究生进入非联合培养基地的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由工作小组组织学校、企业、研究生签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协议》(附件8)。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实践记录(附件9),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专业实践成果或报告。
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对象
正在开展专业实践的2023级研究生,涉及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25年6月3日-6月13日。
(三)工作程序
1.研究生自查
研究生自查专业实践情况,完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实践手册》(附件9)中“专业实践开展”部分内容并提交至培养学院接受检查。
2.培养学院检查
各培养学院通过材料审查、检(抽)查、座谈会、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等形式开展中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并形成本学院专业实践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0)。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于6月20日前将附件2-7和附件10纸质版提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711室,电子版通过OA经审批后发研究生部毛玉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协议》(附件8)于研究生开展实践活动前两周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专业实践将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撰写的重要来源和依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务必确保实践工作落细落实,并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培养方案关于专业实践的要求,周密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强化主体责任,夯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全方位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动态,对开展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要求,购买人身保险,及时帮助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
(三)各学院要及时总结实践成果,集中实践应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新闻稿,分散实践应择优报送实践心得体会、典型案例等,打造实践活动品牌,逐步形成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四)学校将组织人员对专业实践情况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专业实践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小组名单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方案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方案
5.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简况表
6.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岗位需求表
7.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8.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协议
9.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
10.xx学院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报告
研究生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