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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油研〔2025〕10号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根据《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开展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4年获得立项的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须进行年度检查。涉及的项目见附件10。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如实填写对应的年度检查表(附件5)。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4年获得立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涉及的项目见附件10。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分别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附件6-8)。

三、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24年获得立项的研究生学术论坛应进行结题验收。涉及的项目见附件10。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文件(附件4)的要求组织成果鉴定和初步验收后,将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附件9)并附上项目成果实证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部。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配合学校完成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二)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年度检查、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


联系人:毛玉凤

联系电话:0668-2923511

办公地址: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711室


附件:

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2.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

4.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5.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年度检查表

6.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7.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8.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9.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总结报告

10.需进行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项目清单

研究生部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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