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三助一辅”育人功能,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广油〔2023〕53号)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设置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依据按需设岗、合理适度、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拟由各聘用单位(学校党政管理、群团、教辅单位、科研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等)自主申报岗位需求,学校审核通过后各用工单位可启动研究生“三助一辅”招聘工作。
助研岗位由教师根据项目或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设置,本通知不包括助研岗位。
二、岗位职责
助教岗位主要承担本科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辅助教学工作。工作内容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助教岗位的用工单位原则上为研究生所属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教研室。
助管主要协助用工单位完成行政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工作任务。学校党政管理、群团、教辅单位、科研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请设置助管岗位。
辅导员助理协助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工作安排
(一)需求申报
各单位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聘用单位岗位需求汇总表》(见附件),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人数、工作时间及能力要求。
(二)审核公布
学校将统筹岗位总量和经费预算核定岗位需求,岗位设置审核结果将在研究生部官网公布。
(三)岗位发布与聘任
核定通过的岗位由研究生部统一发布,各单位按程序组织研究生选聘。(该工作另行通知)
四、岗位聘期
本次“三助一辅”工作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
五、岗位薪酬及工作量
1.本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酬金:17.4元/小时/人(根据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如用工单位存在用工量超时,不计算酬金,相应酬金由用工单位自行承担。
3.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不安排用工,不核算工时、不发放酬金。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3日17:00前提交《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聘用单位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可编辑excel版及盖章扫描电子版命名:“XX单位设岗需求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duptyanjs@163.com,纸质版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717室(联系人:吴老师,0668-2923758)或西城校区综合楼H312室(联系人:陈同学,17350757655)。
研究生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