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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情况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位点认定工作组审核、研究生部复核,截止2025年1月13日,现对我校25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1月13日—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科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吴老师:0668-2923758,受理邮箱:gduptyanjs@163.com


研究生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