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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广油研〔202415

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及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内涵发展,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本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以全国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附件2)为主要依据。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着眼于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经济社会需求,重点突出课程德育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附件1

(二)<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附件2

(三)2020年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附件3

(四)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4

(五)《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国教督办函〔202061号)(附件5);

(六)《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20号)(附件6

(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425号)》(附件7

三、修订要求

(一)修订范围

本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按照0854电子信息、0856材料与化工和0857资源与环境等三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修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体系结构

原则上按照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体系结构进行修订。

(三)教学大纲

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全部须制定教学大纲。原则上,学位课考核采取考试方式,非学位课考核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

四、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和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专业概况、专业领域(方向)、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等。

(一)专业概况与专业领域(方向)

结合专业特色,对本专业概况和发展趋势等进行概括和描述。设置的研究领域(方向)既要科学、规范,稳定、集中,又要体现学科优势和培养特色,能及时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又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现学术研究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双结合,打造学科竞争优势。

(二)培养目标

依据各专业教指委编制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20号)(附件6),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高度社会责任感、明确职业方向、精深专业素养、强烈创新意识、卓越创业能力的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的卓越人才。各专业学位类别根据自身实际与特点,确定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培养目标,并围绕培养目标,在品德素质、知识结构、基本能力等方面制定更为明确、详细的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必须落到实处,有具体培养措施的配套和支撑。对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达成度、配套措施有效性的检验,是学位授权点构建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质量评估工作的出发点。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与培养方式

1.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学校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3年。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具体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20号)(附件6)执行。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具体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425号)(附件7)等有关规定执行。

2.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科研训练、学术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严格执行学校、企业(行业)双导师指导制,坚持校企合作培养。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按照专业领域实行导师领导下的指导小组负责制,指导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导师组不仅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工作,而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

(四)课程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学分结构参照《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2)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20号)(附件6)设定。其中,必修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工程伦理》课程。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应体现前沿性和高阶性。

(五)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

其他培养环节包括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实践环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等。

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要求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55号)(附件8)执行;开题报告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考核办法(修订)》(广油〔202351号)(附件9);中期考核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广油〔202351号)(附件9)执行;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425号)(附件7)。

五、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各学位点组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召集学科带头人、院系负责人、相关教师代表,在充分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还需吸纳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618日前形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二)各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和认真审阅。

(三)各学位点根据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终稿。各学位点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需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修订说明应包含:原有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新旧方案比较)和内容等。

(四)625日前,各学位点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X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的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部(官渡校区综合楼717),电子版(可编辑)通过OA经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主任签批后发送到研究生部王梓羽。

(五)73日前,研究生部对各学位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根据各学位点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论证。审核通过后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责任到位

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由各学位点依托学院负责组织统筹修订。原则上同一个专业类别,只能制定一个专业类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确属人才培养差异需要的,可在设置非学位课程时可以有所区别,但需要按照专业类别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好。

(二)追踪前沿,服务需求

各培养单位要紧跟学科发展前沿,明确本专业类别(领域)研究生教育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主动服务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卓越人才培养需求。以学位点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与时俱进,追求领先。

(三)提升质量,追求卓越

培养方案的修订,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优化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强化培养方案的专业实践环节,注重产教融合,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2.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

3.2020年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4.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5.《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6.《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

7.《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8.《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

9.《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考核办法(修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

10.《广东石油化工学院X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2024年版)》(模板)

1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X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模板)

1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责任学院



发展规划部(研究生部)

20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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