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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章程》(2022年修订)获省教育厅核准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第134号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正式核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管理体制、办学类别、发展战略调整等实际情况,学校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章程》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启动章程修订工作以来,坚持党委全面领导,坚持以合法性、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为基本原则,严格按照章程修订程序,由校长提议,教代会审议、征求省教育厅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全会审议通过上报核准。

学校章程共8章89条,全文15088字。包括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治理结构、学术组织、民主管理、教职工、学生、学校与社会、资产财务和后勤、附则等八部分内容。章程全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准则,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接下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制定实施学校“八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持续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校名校徽其他品类商标注册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治理结构,提升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水平,助力学校加快推进高水理工科大学建设。

撰稿:强静雨 审稿:宋德源 签发:宋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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