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物资采购项目验收的相关规定,资产设备管理部联合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对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承建的“智能建造专业实验室设备”项目准备进行校级验收。现将预验收结果以及测试报告等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公告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公告期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向资产设备管理部反馈。联系电话:2981196,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