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已组织专家通过采购管理系统对化学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实验条件改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采用专家评分方式,该项目通过论证。
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2日
受理人:王志刚,电话:0668-2923507
附件:化学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实验条件改善项目材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