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物资采购项目验收的相关规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广东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负责承建的“省石油化工污染过程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实验台、通风橱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校级验收。现将预验收结果以及测试报告等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公告期: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公告期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馈。联系电话:2981196,杨老师、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