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文明办函[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请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于2022年2月5日之前将推荐表附件2《“广东好人”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需盖章扫描);附件3《广东省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数据系统项目好人信息导入模板》,并汇总推荐对象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版)、推荐对象3-4张照片(含1张证件照,每张不超过5M等)发送至邮箱mmcxcb@126.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