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信函、资料的起草、收发工作,并做好本处工作计划、总结、各种报表等各项相关文件的起草、收发、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2.负责学校武装工作。起草人武装工作文件、组织完成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对师生进行国防教育;
3.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组织完成每年一届的新生军训工作,起草军训计划,组织学生开展军事技能训练;
4.负责学校人防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人民防空任务;
5.负责做好学校在校大学生征兵的组织和预备役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复员、转业军人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7.负责学校民兵工作,配合上级军事部门开展民兵训练及整组工作;
8.负责省、市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材料报送及台帐建设;
9.负责校卫队员工资、加班费、补贴等津贴的发放和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