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及其家属:
为进一步优化校内收费车棚的管理,便于教职工及家属车辆停放,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官渡校区2号、4号、5号、6号车棚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校内2号、4号、5号、6号车棚停止收取车棚管理费,不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由车主或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停放车辆的安全责任;
二、上述车棚全天候开放,免费供教职工及家属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4号车棚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
三、请各位教职工及家属妥善保管停放车辆,不得违规充电、乱停乱放,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车棚安全环境。
特此通知。
保 卫 部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