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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治电动车的通知
时间:2024-10-14

各学院、各部门:

感谢师生员工对我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深化校园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广油校办〔2024〕41号)要求,学校严格落实校园电动车准入审批制度。10月14日起,我部将清理无牌、无证以及未经审批进校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后的车辆分别存放在官渡校区图书馆南广场、西城校区学生宿舍北区东侧停车场以及光华校区门岗内南侧,请相关车主于10月31日前认领车辆带离校园。

官渡校区联系电话:2923110、西城校区联系电话:2333110、光华校区联系电话:2283044。



保 卫 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