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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反诈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7-04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反诈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提升广大师生防骗意识,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多发态势,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以“你我同心 反诈同行”为主题,为期100天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域参与、力量融合、精准触达”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整合学校力量和资源,以“你我同心 反诈同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推动反诈宣传,不断扩面、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广大师生防诈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法侵害,保护师生合法财产。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至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前置反诈防诈宣传

要在招生录取及新生注册报到等环节,适当前置反诈骗宣传。一是要在学校官网、官微设置反诈骗宣传专栏,开设反诈骗专题,公布相关招生录取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录取,提醒升学学生及家长,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招生录取及注册报到等环节诈骗。二是随同《新生录取通知书》开展反诈骗宣传,把学校收费项目、金额,收费途径、账号,助学政策和申请方式等书面明确告知学生。三是公布学校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老师)的正确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方便学生及家长咨询、核实相关信息,避免不法分子冒用学校老师或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牵头部门:学工部)

(二)全方位开展宣传

1.集中开展精准反诈宣传,创建无诈骗校园。9月,邀请茂名市公安局公安干警进校园作报告、座谈等多种形式,直观向师生宣传和展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和技能,提醒和警示广大师生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期间,组织至少两次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保卫部)

2.加强媒体宣传。活动期间,利用校内重点网站平台宣传资源,深入组织开展网上专题宣传,形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舆论态势,在校报、广播和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专栏、专刊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工作。(牵头单位:宣传部)

3.加强公共场所宣传。活动期间,以学生食堂附近、官渡校区第二教学楼广场、家属区、光华校区篮球场、西城校区综合教学体等区域为重点宣传主阵地,通过宣传标语、展板、字幕、宣传画等方式,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保卫部)

(三)开展反诈主题班会

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增强反诈骗意识,提高识诈防诈能力。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反诈主题班会,将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和网络账号、支付账号等违法犯罪行为,脱离现实的“高薪招聘、尤其是境外高薪招聘”作为在校学生及毕业生教育重要内容,进行警示教育。在防止被诈骗的同时,也要避免被诈骗团伙拉拢,成为诈骗的帮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要把反诈防诈作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反诈防诈进课堂,创建无诈骗校园活动。(牵头单位:学工部、各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扣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坚持广泛宣传与精准宣传相结合。

(二)严守宣传纪律。要精准把握好尺度,严禁暴露侦查手段,坚决避免反诈宣传泛娱乐化。确保实事求是,坚决避免夸大宣传、不实宣传;各学院、部门加强审核把关,造成重大负面舆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全民反诈百日宣传活动素材和信息收集(含图片资料及工作总结等信息),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并于7月11日前报送活动阶段进展情况,9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情况,重大宣传动态和成效及时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部。联系人:何宁强,联系电话:29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