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3日,学校将开展春季学期期末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组组长:李为民副书记
官渡、光华校区:保卫部、党政办、宣传部、发规部、对外交流合作部、总务后勤部负责人
西城校区:设备部、保卫部、学工部、人力部、教育技术中心、团委负责人
二、检查时间、路线
时间:2024年7月03日09:00
官渡、光华校区检查路线:综合办公楼一层集中→一食堂(检查防火分隔情况)→学生宿舍四区(检查配电房情况)→学生宿舍一区AB栋(检查应急逃生通道数量)→二教学楼A.B栋(检查电梯前室情况)→光华校区总配电房(检查校区用电负荷情况)→光华校区第三食堂(检查电线老化整改情况)。
西城校区检查路线:综合教学楼一层集中→西南区学生宿舍C3(检查消防手报通电情况)→11#、12#楼(检查建设进度情况和高层建筑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艺术学院大楼(检查礼堂建设进度)→西南区学生宿舍栋(检查连廊漏水情况)→化工楼B栋(检查实验楼消防设施)。
三、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实验室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及宣传教育方面进行实地检查。
1.实验室安全。一是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和使用周期的受控状态,包括:申购、领用、保管、使用、回收、销毁等各个环节规章制度、过程记录情况;二是检查危化品数量和库存物资使用登记情况是否一致;三是检查防火、防盗、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假期前开展安全自查情况。
2.燃气安全。检查是否对照茂名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深入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安全自查,重点对燃气硬件设备、燃气使用环境、燃气报警装置、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和操作人员安全用气以及熟悉燃气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3.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操作间环境卫生、加工操作流程、餐具消毒食品贮存条件及留样等重点环节,尤其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备餐、供餐与配送、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管理等进行隐患排查。
4.交通安全。检查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台账,逐一排查车况和安全性能,凡逾期未年检、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严禁在道路上行驶。抽查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开展情况,严格要求驾驶员增强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6.消防安全。检查食堂、宿舍、仓库、危险品库等重点领域防火巡查力度,重点针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检查相关责任人是否熟知水、电、气使用管理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管道和设施是否定期开展检修保养。
7.防汛安全。检查三防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防控、三防体系及物资储备等方面情况。排查易涝点、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地下空间(地下车库、泵房、电梯井等)、立面改造、高空悬挂、广告牌、店招、下水通道(清理疏通记录及措施)、排水管道、雨水口、消防及生活泵站等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防控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2.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保卫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