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网站!

学校主页
学院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与实验室 >> 语言实验工作 >> 规章制度 >> 学院制度 >> 正文

语音室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语音教室供大学英语和英语专业课程教学使用,也可作为学生进行语言、语音练习、大学英语自主学习的平台的场所。为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体师生应以高度的责任感使用和维护语音室设备,认真做到防火、防盗和防破坏;

二、语音室由专人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未经管理员批准严禁进入;

三、语音室要时刻保持清洁、卫生。自觉保持语音室安静、严禁吃零食、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严禁在桌面上刻划、涂写;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和强磁物品及饮料食品等其它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语音室;

五、非管理员不得自行配置或者更换教学主机,不得私自安装软件,严禁挪作它用;

六、学生入座及时检查终端设备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教师按要求及时做好使用记录,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七、 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语音学习系统,不得恶意重启或者使用其它粗暴方式使用设备,严禁学生操作主控台,严禁随意开关总电源,严禁拉扯耳机线。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任课教师在当堂课内有管理课堂秩序和卫生、维护系统正常运行和协助管理员管理的职责;

九、严禁使用语音教学系统播放违禁反动或者其它与学习无关的语音视频等信息;

十、使用完毕耳机话筒有序摆放,座椅整齐摆放;

十一、使用完毕任课教师应负责关闭电源、门窗、填写使用记录;

十二、管理员应定期对所辖语音室进行检修维护,监督语音室的使用,并且做好管理记录。


外国语学院 语言实验中心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