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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实验室管理制度

语言实验室是教学重要基地,是培养学生创新素质与综合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外语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语言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使之适应教学需要,充分发挥语言实验室工作的职能,保障语言实验室工作优质高效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语言实验室的使用依据是课程表或《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通知单》,未经审批,管理员不能擅自开启实验室。

第二条 使用语言实验室者应先熟悉实验室设备操作步骤,掌握操作使用技术,爱护设备。如有问题,请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三条 语言实验室所有设备已按使用功能连接或设置好,不要随意改动。如果因教学需要要对设备(特别是计算机系统)进行重新连接或设置需上报外国语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同意,否则出现问题乃至影响教学责任自负。

第四条 管理人员负责机房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维修,保证语言教学系统运行正常,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管理人员要注意实验室内情况,遇有硬件故障时不得擅自拔插外围设备,安装软件和更改设置,应及时报告实验室技术维护人员处理。

第六条 故意损坏实验室设备的,一律按照设备购买时的价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强化“关电”意识。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把所有非必要电源切断。提高“防盗”意识,实验室钥匙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得转借他人,必要时须经外国语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下班时要锁好实验室门窗,关闭电源等,对损坏的门窗要及时报修,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条 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报外国语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九条 实验室发生事故时,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具体情况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按学校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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