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动态认定工作。外国语学院经个人申请、情况排摸,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认定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若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公示期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反映问题时应实名,本轮公示期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19日。受理机构:外国语学院学工办。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3570423637
特别说明:以上名单是我院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2.特别提醒:“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是指持有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书、低保边缘家庭证书、低保临界家庭证书的家庭,申请学生需要提交上述证件之一的复印件,当地开具的贫困证明不等同低收入证,不可作为该项佐证,如经发现按弄虚作假处理。
外国语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动态认定名单公示 |
姓名 |
认定困难级别名称 |
班级 |
朱*霖 |
一般困难 |
英语(师)23-4 |
黄*怡 |
特别困难 |
英语(师)25-4 |
林*璇 |
一般困难 |
英语(师)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