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法律系是文法学院重要的传统系别之一。2004年,依托《法律基础》等教学资源,统筹调配全校法学师资,组建社科系并成立了法学教研室。法学专业于2004年9月开始招收本科生,2008年6月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6月,法学专业调整到文法学院,组建法律系,下设理论法学教研室和应用法学教研室。2018年10月,学校先后与茂名市知识产权局、广州立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签约共建“立凡知识产权学院”,并开始招收法学(知识产权)辅修专业。2018年12月,学校与茂名市律师协会签约共建“律师(产业)学院”。目前,法学专业是“双体系”融合渗透人才培养模式试点专业之一。
法学专业拥有一支专业学位与职称结构较合理、科研实力较强的专业教师团队。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9人。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6位博士学位,1位在读博士,有10位教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本专业教师近年来出版专著、教材、典型案例分析等10余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课题10余项,主持或参与茂名市地方立法草案起草、表决前论证等重要立法研究九项,四位教师先后被聘为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马波教授等多位教师先后获茂名市人文社科一、二奖多项,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逐渐形成了学术实力较强、教学能力较好、为地方发展贡献较大、组成结构较合理的专业师资队伍。
法学专业秉承“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的宗旨,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按照“品行正、基础厚、技能熟、适应广”的培养模式,通过构筑“德、识、才”三个育人模块,旨在培养以“公心”“硬笔”“铁嘴”为特色、以环境资源法和民商经济法方向为主的本科复合型法律人才。
一、专业定位
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以民商经济法方向为主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和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品行端正、基础厚实、技能娴熟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本专业学生应达到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1.掌握法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备与法学相关的工程专业基础知识;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尤其是法庭辩论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
6.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8.具有较强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培养规格
四年制全日制本科,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专业基本学制为全日制四年,学生在校期间,达到学校培养目标的各项要求,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完成本专业计划中规定的各门课程任务,并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体系
本专业为学校“双体系”融合渗透人才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开设有法学素拓项目:生活中的刑法、法务应聘演讲、社会调查研究等。要求学生在完成学校规定通识课程的基础上,完成若干模块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体系,主要包括:
1.专业基础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职业伦理、民事诉讼法学、刑法诉讼法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等。
2.专业领域必修课: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概论、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
3.专业选修课:法律英语、社会研究方法、应用口才学、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公司法等。
4.实践教学:模拟庭审、专业见习、速记实训、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等。
五、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法学课程教师15名,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讲师9人。有10位教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6位博士学位,1位在读博士,8位具有硕士学位。
六、教学条件
教学和生活设施基本齐备、拥有粤西最大的宽带教育网络交换中心和较大规模的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有稳定的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模拟法庭基地、法律援助基地,校外有10多个法律专业实习见习基地。
七、专业特色
按照“品行正、基础厚、技能熟、适应广”的培养模式,培养以“公心”、“硬笔”、“铁嘴”为特色的、以环境资源法和民商经济法方向为主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和应用型法律人才。